1.失业登记

发布部门:人社厅
发布日期:2025-07-08
适用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参照执行。

服务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经办渠道

本人到常住地社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也可线上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就业网厅或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jynmg.cn)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