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
服务对象:
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