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
服务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领渠道:按照“谁垫付、谁申领”原则,线上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就业网厅或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nvjynmg.cn)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