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领渠道:
按照“谁垫付、谁申领”原则,线上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就业网厅或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jynmg.com)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