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申领渠道:
线下向旗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线上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就业网厅或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jynmg.cn)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