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政策实施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
各类企业
申领渠道:
通过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