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到基层单位就业

发布部门:内蒙古人社
发布日期:2025-08-26
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按照规定进行高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苏木乡镇、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在苏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长期扎根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


小红书7-2(2).pdf_page_28.jpg